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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十类212批次样品,合格207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十类212批次样品,合格207批次,不合格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陕西凯美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盅,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宝鸡市金台区家辉饸饹面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陕西恒源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金边绿盘,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宝鸡市高新区邓忠玲李二鲜鱼火锅店使用的料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5、宝鸡聚福小崔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品晏平盘,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金台区、高新区、凤翔区、麟游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