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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十一类133批次样品,合格131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十一类133批次样品,合格13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陇县森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宝鸡全居福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炒香菜籽油,酸值(KOH)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陕西国之香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榨炒香菜籽油,酸值(KOH)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金台区、陇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者、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