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到来,外出旅游、宴会聚餐增多,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关注食品安全、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不购买不新鲜的果蔬和水产品,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购买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网购食品或半成品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3.查看外包装,观察食物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
二、外出用餐注意事项
1.选择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2. 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卤味凉拼、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
3.外出点餐做到科学点餐、理性消费、文明用餐,不剩菜剩饭,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浪费。
4.外出就餐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依法维权。
三、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除关注菜品评价外,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4.选择“无接触配送”,最好自备餐具,减少食物浪费和一次性餐具使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
2.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3.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