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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7批次样品,合格125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7批次样品,合格125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宝鸡市高新区元润福乐多超市销售的新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扶风鑫森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红圆椒,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