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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93批次样品,合格91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93批次样品,合格9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凤翔区柳林镇大家乐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麟游县南大街茂源粮行销售的豇豆,毒死蜱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凤翔区、麟游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