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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54批次样品,合格150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154批次样品,合格15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宝鸡日兴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灭蝇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麟游县家得利超市东大街分店销售的豇豆,倍硫磷、灭蝇胺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陕西好先森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眉县首善镇福一佳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金台区、岐山县、麟游县、眉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