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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至8月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12:08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咨询共计10419件。其中受理投诉7757件,占总投诉举报量的74.5%;受理举报2567件,占总投诉举报量的24.6%;受理咨询服务95件,占总投诉举报量的0.9%。已办结9618件,占总投诉举报量的92.32%;未办结801件,占总量的7.68%。

二、投诉举报主要分布情况

商品类投诉举报6094件,服务类投诉举报4229件,咨询服务95件。

投诉举报涉及问题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2579件、售后服务1845件、商标广告1246件、产品质量1236件、家居用品760件、合同类653件、价格类646件、药品药械和化妆品473件、房产及相关行业583件、家用电器168件、计量120件、咨询服务95件,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15件。

三、投诉举报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一般食品类问题:①食品中含有异物,商家销售的预包装食品保质期内出现霉变生虫现象;②过期食品及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③商家利用折扣吸引消费者,实际未以折扣价格收款;④网络订餐送餐超时,订餐内容与实物不符,拖延退款、商家私自取消订单;⑤店内环境卫生与食品卫生不合格;⑥消费者就餐后引起身体不适等。

二是售后服务类问题:售后服务主要反映在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无故拖延、无理拒绝履行义务及售后服务质量差,对于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同时随着消费领域不断拓展,消费形式不断出新,在销售服务投诉中,预付式消费投诉近几年一直呈现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商家充值以享受更为优惠的服务。但预付式消费因市场覆盖面广、资金和经营行为监管难、经营者缺乏诚信意识、服务质量无保障等问题导致维权困难,已连续多年处于投诉多发领域。此类投诉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健身会所、美容美发、餐饮、汽车美容、游乐场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商家因转让、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未按约定开门营业或者突然关门不营业,导致消费者的预存款无法使用和退还;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办卡;不按约定履行办卡时的承诺;随意限制消费、余额不予退还或设置门槛等。

三是商标广告类问题:商标主要存在商标被冒用,假冒他人专利违法行为和专利标识使用不规范的违法行为。广告主要涉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使用“第一品牌”、“最优”、“首选”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效果,在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中尤为明显。个别商家利用网络、店堂彩页进行虚假宣传等举报呈上升态势;同时各类网络购物平台在销售宣传中存在功能、价格标示、产品认证、成份标记和专利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四是家居用品类问题:①商家销售的家居用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涉嫌虚假宣传;②手表、箱包、眼镜、服装、鞋帽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售后标准存在争议;③商家张贴“全网最低价”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宣传性标语。

五是合同类违法主要问题:主要涉及问题是前期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依法严查,大面积对校外培训机构关停,致使校外培训中止后的退费问题。

六是价格违法问题:主要涉及商家未明码标价,或支付的商品、服务价格高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同时物业违反相关规定乱收停车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的举报呈现上升趋势;再之道路停车、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等。再之3月份我市疫情突发后,价格类举报大辐增加,纠其原因,大众跟风盲目抢购、大量囤积蔬菜、口罩、消毒杀菌用品及生活用品等物资,大量购买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造成暂时物资周转困难和局部供求失衡,致使市场蔬菜等个别生活物资出现紧缺,进购价格上涨,流通进市场后蔬菜等个别物资价格出现上浮而引发举报。

七是药品药械存在问题:主要存在未明码标价、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销售器械、药械虚假宣传广告、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八是房产及相关行业问题:主要表现在:房产交房时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房产促销活动不规范,在房产促销中,采取意向定金、打折优惠等方式,促使消费者在没有全面知悉合同具体内容的情况下,就草率签字,极易引发涉及定金退还方面的合同纠纷。同时物业违反相关规定乱收停车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的举报呈现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