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
本网站支持IPv6
登录 注册 繁體版 无障碍阅读 宝鸡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 > 分析报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上半年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5:13

一、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总体情况

全年受理消费者来电、来函、来人、省局转办投诉、举报、业务咨询共计11980件,较去年同比增长20.63%。其中,受理消费投诉9344件,占总受理量的78%;受理举报2513件,占总受理量的20.97%;业务咨询123件,占总受理量的1.03%。办复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980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357.90万元

 

 

 

      2024上半年与2023上半年受理量对比图

 

2024上半年金台、渭滨、高新投诉举报量位居全市前三位,陈仓、眉县、凤翔投诉举报量相比去年增幅较大。

二、投诉、举报、咨询重点情况分析

(一)2024上半年受理投诉情况

2024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34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62%。

1.商品类投诉情况

商品类投诉6215件,占总投诉的66.51%,其中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投诉排名居前三位(详见下图):

 

 

 

2.服务类投诉情况

服务类投诉3129件,占总投诉的33.49%。其中餐饮住宿服务;销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三类服务类投诉占前三位。

(二)2024上半年受理举报情况

2024上半年共受理举报2513件,同比去年上升了10.49%。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产品质量类问题居前三位。

(三)2024上半度受理咨询情况

2024上半共解答消费者咨询123件,按咨询内容可分市场监管系统咨询、非市场监管系统咨询、消费维权知识咨询三大类,从咨询总体情况来看主要反映出消费者在维权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有较大需求。

三、投诉举报热点及存在主要问题

(一)投诉热点及存在主要问题

从上半年数据来看,投诉热点排名靠前的分别是: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及家居用品类。

一是食品类:食品类投诉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菜篮子”依然是民生关注热点;另一方面是个别食品经营者诚信缺失,缺乏社会责任感,奉行利益至上的观念,对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流于形式,未能把好食品准入关,

食品类投诉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售食品存在发霉变质、有异物(杂质)或过期现象;二是食品外包装标识存在瑕疵等问题。

二是服装鞋帽类:服装、鞋帽类投诉主要有以下四类问题:一是商品质量不过关,如服装出现褪色、变形、面料起球等影响穿着问题,鞋子出现鞋底断裂、脱胶、鞋面开裂等问题;二是经营者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三是购买的服装、鞋子涉嫌假冒品牌;四是网购服装、鞋帽实物与宣传不符。

三是家居用品类:家居用品类投诉以家具、日杂用品为主,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一是商家销售的家居用品存在质量问题;二是部分产品存在使用材料环保不达标,导致有害物质超标;三是订制产品未达到约定要求不予退换货;四是家具售后安装服务不到位,家具送到后却迟迟没有相关人员前去安装;五是在承诺的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期内家具出现问题,销售者拒不履行责任。

(二)举报热点及存在主要问题

2024上半年数据显示举报主要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及产品质量类问题等。

一是产品质量类问题:主要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出现货不对板及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对消费者提出的退换货不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

二是广告违法行为: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的现象,内容涉及虚假夸大宣传等方面,同时存在功能、价格标示、产品认证、成份标记和专利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此外,职业打假人涉及广告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量占比较大。

三是价格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商家未明码标价,支付商品的价格高于商品标注价格。物业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停车费、水电费、物业费及道路停车未进行价格公示及收费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