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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6-08-25 15:01:32

杨斐斐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209号)收悉。答复如下:

一、食品抽检工作情况

(一)科学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全面落实目标任务。2026年,我局依据省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陕市监食函〔2026〕54号)要求,结合本市监管实际,分别制定了市本级和县(区)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全年市、县两级共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2650批次,确保年度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地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抽样布局,提升风险发现能力。我局紧扣市场监管“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突出风险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潜在隐患。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覆盖生产主体,抽检覆盖全市所有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二是聚焦重点环节和业态,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商超、农贸市场为主要抽检对象,重点关注餐饮环节原辅料,以及农贸市场中为餐饮单位提供的成品、半成品和预制品;三是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舆情反映强烈、本市地方特色食品及餐饮自制食品等开展风险抽检,主动排查隐患;四是关注新业态新模式,针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等网络销售渠道,以及外卖餐饮、无堂食配送、生鲜电商等开展网络抽检;五是突出重点人群保障,以大学(含大专职业院校)、职业学校、公办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实现两年全覆盖抽检;六是扩大公众参与,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大“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提升民意征集系统社会参与度。

(三)强化全链条覆盖,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在有限资源下实现更广泛的风险排查,我局将工作重心从“增加批次数量转向“提升抽样质量”,通过科学规划,从以下六个维度扩大抽样覆盖面:一是覆盖全部生产主体,全市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应抽尽抽;二是覆盖全环节业态,涵盖生产、流通、餐饮、进口各环节;三是覆盖城乡全域,按省局6∶4比例,统筹城市与乡镇(含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抽样;四是覆盖重点场所,包括批发市场、超市、“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

五是覆盖重点消费群体,针对集中供餐、校园食堂及周边、“一老一小”场所等开展专项抽检;六是创新抽样模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行“你点我检”等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抽检靶向性和社会共治效能。

二、定期发布抽检结果

(一)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公开及时透明。我局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推进各项工作。依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定期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可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截至2026年7月,已累计发布抽检结果通告12期。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抽检工作公信力。在发布抽检结果的同时,我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要素,涵盖抽检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检验机构及检验结果等关键信息,确保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过程可追溯。同时,结合“你点我检”民意征集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食品品种和检测项目,推动抽检工作与社会需求精准对接,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社会公信力。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开展不合格食品分级跟踪抽检,强化闭环管理。针对2025年度检出不合格食品的在产获证企业(SC),由省局统一组织开展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针对2025年度检出不合格食品的小作坊(XZF),由所属县(区)局负责开展不少于2批次的跟踪抽检。对于本年度新检出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按照上述职责分工,自检出之日起下季度起,每季度开展1批次跟踪抽检,直至抽检合格后恢复常规抽检频次。通过分级分类、持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风险闭环管控。

(二)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提升抽检靶向性。以农批市场、校园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风险高发区域为重点,突出食用农产品、自制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等重点品类,科学配置抽检资源,进一步增强抽检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推动抽检工作从“数量覆盖”向“风险发现”转变,以更精准、更高效、更严格的监管举措,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我局力求以科学规划抽检,实现风险排查效益最大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