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3〕170号
文玲玲委员:
您《关于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机制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机制特别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关心关注,你的建议对我们的监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责,我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药械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指导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储备相关药品、医用物资时要保证来源可靠、质量可控。
近两年,我们扎实开展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药品流通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疫苗质量等专项检查。全市出动检查人员183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等3854家次。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于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麻醉药品及含精神药品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联合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品种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巩固2021年四大类重点品种药品追溯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我市涉及药品重点品种的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按照药品追溯信息化标准建立完善药品追溯系统,通过赋码和扫码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形成互联互通的药品追溯数据链。为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印发了宝鸡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管理规定(试行)》,鼓励符合条件药品连锁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开展设置自动售药机试点业务。自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药品结案86起,罚款104.95万元。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增强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守住了药品质量安全的底线。
再次感谢你对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恳请你对我市药品监管工作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我市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整体水平,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穆凯,电话:0917-3851827)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