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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关于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的消费警示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7 15:48

当前,外卖点餐、食品打包、街头小吃消费日益普及,一次性塑料餐盒、打包碗、饮料杯、吸管、餐具等制品成为日常高频使用的食品接触类消费品。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规范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有效防范食品安全健康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宝鸡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特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认清材质属性,严守使用边界

日常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主要以PP、PE、PS、PET等塑料材质为原料生产,不同材质的耐热性能、适用场景存在明显差异,消费者需精准辨别,杜绝超范围、超条件使用:

1.PP(聚丙烯)材质:属于食品接触场景中安全性较高的常用材质,耐热性能优良,可耐受-20℃至110℃温度区间,标注“可微波加热”的产品,可放入微波炉加热,适用于盛装热饭、热汤等各类热食。

2.PS(聚苯乙烯)材质:多用于硬质塑料碗、奶茶杯盖等产品,仅适用于盛装冷食、冷饮,该材质不耐高温、不耐酸碱,遇热或接触酸性饮品易析出有害物质,严禁用于加热或盛装热食、酸性食品。

3.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质:常见于矿泉水瓶、常温饮料瓶,耐热性极差,仅适用于盛装常温冷饮,严禁盛装热水、热汤,禁止反复循环使用。

4.其他非食品接触用塑料材质:一律不得用于食品盛装、接触,严防有害物质迁移危害身体健康。

二、科学选购甄别,远离劣质产品

选购一次性塑料餐饮具时,务必做到“三看三拒绝”,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1.看产品标识,拒绝“三无”产品。正规合格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外包装或产品本体底部需清晰标注“食品接触用”专属标识、材质代码(PP/PS/PET等)、三角回收标志、生产厂家名称及详细地址、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等完整信息。对无任何标识、标识信息残缺、标识模糊不清的产品,无论价格高低,坚决不购买、不使用。

2.看外观品质,拒绝问题产品。优先选择无色透明、无复杂彩色印花的产品,颜色过于艳丽、印花繁杂的产品,存在重金属、劣质颜料超标风险;若产品表面存在黑点、杂质、气泡,或拆开包装后散发刺鼻异味、浓烈塑料异味,大概率为回收废料加工制成的劣质品,坚决杜绝选购和使用。

3.看购买渠道,拒绝来源不明产品。选择正规商场、超市、便利店及资质齐全的电商平台购买,主动索要并妥善留存购物凭证;切勿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无包装、来源不明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三、规范使用流程,筑牢健康防线

即便为合格产品,使用不当也会引发健康隐患,日常使用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严禁超范围混用。严格按照产品标注的适用场景、温度范围使用,禁止用非PP材质餐盒盛装热食热汤,禁止将未标注“可微波加热”的产品放入微波炉、烤箱等加热设备;微波加热时,需取下非PP材质餐盒盖,避免高温变形、有害物质析出。

2.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仅限单次使用,切勿清洗后反复盛装食品、饮用水,也不要用其长期存放隔夜食品,防止塑料材质老化降解,加剧微塑料、有害物质析出风险。

3.避免长期盛放高风险食品。油脂、辣椒油、酸性食品会加速塑料材质中有害物质释放,外卖、打包的重油重辣、酸性食品,不要长时间放置在一次性塑料餐盒内,建议及时更换为陶瓷、玻璃等安全餐具后食用。

4.抵制违规禁限产品。主动拒绝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国家明令禁止、限制的产品,不使用变形、破损、老化、有异味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四、强化消费维权,依法维护权益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过程中,如发现市场经营主体销售、使用“三无”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或因使用不合规产品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请第一时间妥善保存购物凭证、产品实物、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宝鸡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