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高新大道62号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17: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ZCBN-宝鸡市-2026-00544
2.项目名称: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2000.00元
最高限价:14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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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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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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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 |
1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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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为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所采购的全过程相关培训及指导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体系文件、CNAS认可相关准则说明宣贯培训、体系文件宣贯、体系运行培训、管理培训、CNAS申请指导、实验室现场诊断及评审、相关记录资料及文件指导审核以及意见改进、CNAS现场评审后整改指导、监督检查等服务内容);
5.2标包划分: 1 个标包;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不少于自合同签订之日24个月;
5.6质量标准:在规定的的时间内,中心通过CNAS现场评审;
6.合同履行期限:不少于自合同签订之日24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最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1.时间: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五个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62号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3室
3.方式: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名书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售价:0元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五个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62号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3室
1.时间:2026年9月28日9:00 (北京时间)
2.地点:宝鸡市高新大道62号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6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917-3851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917-385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