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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20 11:37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针对互联网广告乱象和突出问题,聚焦民生领域广告提示性用语专项治理,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广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查办多起涉及医疗、食品、教育培训等民生重点领域违法违规广告案件,形成有效震慑,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陕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陕西某科技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未再次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但仍在其官网宣传该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之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 宝鸡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普通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

经查,宝鸡某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注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普通核桃仁产品广告,宣传内容使用“降低胆固醇、保护心血管、增强大脑功能、增强免疫力、润肺止咳”等医疗用语及疾病治疗功能表述。该公司普通食品广告宣传使用医疗用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3. 宝鸡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经查,宝鸡某康复医院公司公众号2025年12月25日发布的文章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和疾病名称等内容,但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宝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4. 凤翔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在培训广告中对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案

经查,凤翔某驾校在其抖音平台发布的视频广告下方文字中含有“20多天能拿到驾驶证吗?当然能、小车45天拿证、报名拿证45天”等内容。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凤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5. 宝鸡高新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案

经查,宝鸡高新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为推广宣传其医院诊疗技术、方法等,发布标题为“宝鸡人看牙福利!宝鸡高新某口腔医院率先引进“精准导航种植技术,种牙更安心!”的文章,内容涉及了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描述,但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宝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两个违法行为合并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宝鸡某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

经查,宝鸡某医院免费发放的餐巾纸包装上印有含有“看男科到**”“美国杜克泰格男性性功能康复治疗”“非手术/不吃药一次治疗持久30分钟”等内容,但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文号。当事人未经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渭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某广告经营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