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持续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违规收费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领域。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等问题。
(二)行业协会商会学会领域。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会议、会展、论坛、培训并收费;依托政府委托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
(三)招投标领域。以营利为目的违规收取招标文件费、电子标书费,搭车收费、重复收费、强制捆绑服务收费等问题。
(四)商业银行领域。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捆绑收费、转嫁费用、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电子政务平台领域。强制企业配套购买软硬件并承担费用,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违规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问题。
(六)网络平台领域。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费不透明、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问题。
(七)交通物流与口岸领域。进出口环节堆场、货代等不合理加价、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违规截留应返还的二次查验费,不按规定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等问题。
(八)其他重点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水电气暖领域不落实价格优惠政策,转供电、转供水环节违规加价等问题。
三、线索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917-12315。
2.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3.信函举报:来信请寄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9号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竞科。
邮政编码:721013,信封上请注明“涉企违规收费线索”。
四、有关说明
1.提供翔实信息: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杜绝恶意举报:举报人对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