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与工作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工作,系统谋划,高位推进。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核心内容,通过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部署推进会等,深刻领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的核心要义与刚性要求,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调整并强化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依据《责任制规定》和部门“三定”方案,制定印发《宝鸡市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散煤治理、成品油监管、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品检查等8大类20余项具体职责分解到岗、量化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三是全力保障督察,展现政治担当。在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坚决服从全市统一调度,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组建工作专班,高质量完成6批次调阅资料报送。对督察组交办的5批次信访问题,严格做到即接即办、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为督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聚焦大气治理,狠抓牵头任务精准落地。围绕全市蓝天保卫战部署,切实履行在散煤、成品油等领域的质量监管牵头职责。一是狠抓散煤质量管控。2025年抽检煤炭产品152批次,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清洁煤供应质量。二是加强油品及车用尿素监管。全年抽检汽柴油80批次、车用尿素20批次,综合合格率92%,对相关企业实施风险分级差异化监管。三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对全市13个县区开展联合检查,全年抽检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相关产品20批次,合格率100%。
(三)深化协同共治,配合任务取得扎实进展。在履行好牵头职责的同时,主动融入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大局。一是严格环保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对全市25户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核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起。全年完成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校准14.7万台件,重点涵盖环境监测类仪器设备,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撑。二是强化特种设备节能降碳审查。严格执行《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全年完成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47台件,严把新建锅炉准入关。注销2t及以下生物质锅炉25台、35t及以下燃煤锅炉10台,从源头推动节能减排。三是扎实推进标准化与信用监管。对标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全年制定发布地方标准14项,废止26项超期地方标准。将3.4万余户未按时年报等经营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2户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警示震慑。四是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及禁渔执法。深入开展“清风行动”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万余户次,全年监测广告68万条次,签订拒售野生动物承诺书18万余份,发放宣传牌匾6万余个,社会共治氛围日益浓厚。五是配合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督导全市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与规范处置。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一是坚持执法普法并行。在各类执法检查、监督抽查过程中,同步向经营者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发放宣传资料、告知书数万份,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二是拓展社会宣传广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和消费提示。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设置咨询台,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感。三是探索宣传方式创新。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和传播更接地气、更易理解的宣传内容,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责任传导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个别科室和基层单位仍存在“重业务、轻环保”的思维定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附加任务”,未能主动将其融入市场监管全过程,相关创新举措仍显不足。
(二)基层保障与人员能力有待强化。基层市场监管所普遍存在力量不足、“一人多岗”等情况。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部分监管人员存在知识弱项和能力短板。此外,部分县区反映,专项抽检经费和快速检测设备等技术保障仍较为欠缺。
(三)宣传教育的深度与精准度有待提高。当前宣传多依赖传统单向方式,运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宣传的创新力度不足,吸引力不强。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市场主体的精准普法不够深入,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推动学习成果向实践转化。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与科室、个人的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干部使用更紧密地挂钩,确保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准提升监管效能,严守环境安全底线。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对散煤、成品油、含VOCs产品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保持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相关环境风险。二是深化跨部门协同。紧盯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关键期,不断完善并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检查机制,提升污染联防联控实效。三是积极争取基础保障。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反映基层监管实际困难,努力争取在专业力量配备、专项经费、快检设备更新等方面的支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三)创新宣传引导机制,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针对企业、公众等不同对象编制差异化宣传资料,深入开展“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二是拓展新媒体宣传影响力。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着力策划和打造高品质、接地气、感染力强的宣传内容,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与共治。定期筛选并公布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进一步优化12315平台涉生态环境举报的受理反馈流程,探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公众监督积极性,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