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6年8月15日全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规范辖区餐饮服务项目布局,从源头防范餐饮油烟扰民问题,近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在分局和各市场监管所办事大厅放置餐饮选址禁止性规定提示牌5个,并在经营许可证办理环节全面推行《告知书》制度,从源头上引导餐饮选址合规经营。
提示牌和《告知书》明确了餐饮服务项目选址的禁止性规定,包括:严禁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同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明确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开展露天烧烤食品活动,不得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此举将餐饮油烟污染防控关口前移至行政审批环节,是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推动源头治理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高新分局将持续强化餐饮服务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将选址合规情况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内容,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服务项目,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办事大厅提示牌、《告知书》、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餐饮选址禁止性规定和《告知书》内容,提升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环保责任意识,共同守护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营造更加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