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监管实际,充分发挥配送人员“近距离、高频次、全覆盖”接触餐饮商家的优势,创新推行配送人员评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度,全力构建“监管引导、平台赋能、配送人员参与、商家自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凤县市场监管局出台《配送人员评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度》,进一步压实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搭建“配送人员评价、部门应用、闭环处置”全链条监督评价机制,选聘全县10名外卖配送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其流动巡查、一线靠前的“移动监督哨”作用,着力打造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网络餐饮治理新体系。
评价主体明确为辖区内所有依法从事网络餐饮配送服务的人员,辖区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均纳入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聚焦取餐环节可直观核验的食品安全客观事项,不涉及餐品口味、配送时效等主观内容,依据合规资质类(25分)、环境卫生类(30分)、操作规范类(25分)、风险隐患类(20分)四大类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清单化考核。每季度组织配送人员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评价,评价分数分为4个等级:98分及以上为A级诚信商家,90-97分为B级规范商家,80-89分为C级风险商家,79分及以下为D级重点监管对象,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为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实效,健全评价结果与监管执法深度联动机制,推行差异化监管与闭环式处置。对评分优异的A级诚信商家降低检查频次,落实“无事不扰”并择优宣传推荐;对B级商家按照常规频次开展监管,及时督促整改轻微问题;对C级商家调高风险等级,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对D级商家,直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黑名单”公示,实施最严格管控。针对评价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实行分级限时处置,评价结果全部纳入商家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倒逼餐饮商家自觉合规经营。
凤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压紧压实网络餐饮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要求平台将食品安全评价内容纳入配送人员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提升配送人员监督识别能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家约谈、问题整改等工作,对监管部门通报的违规商家,立即采取限流、下架、终止合作等措施。同时,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配送人员正常取餐与监督评价,主动公示资质、保持后厨卫生、规范操作流程,自觉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