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宝鸡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关切,周密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市场价格秩序巡查检查工作,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价格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040余家,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411份,纠正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22起,有力维护了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有序。
提前部署,压实责任。节前,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2026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巡查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巡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范围、责任分工和检查重点,统筹协调、分层推进全市巡查检查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属地原则同步成立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市、县(区)两级联动、责任到岗到人的工作格局,为巡查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紧盯重点,严守底线。节日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及客运交通枢纽等重点经营场所,紧盯月饼、粮油肉蛋菜奶、水产品、酒类等节日热销商品,严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误导性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和“天价”月饼问题,同步强化住宿餐饮、旅游景区景点和交通出行领域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提高门票及客运票价、变相增设收费项目、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创新方式,提升效能。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对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和主城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按比例抽查检查,各县(区)局对辖区各类经营场所开展全覆盖巡查。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亮证检查的同时安排暗访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进行体验,核实明码标价、预订履约等真实情况。同时坚持检查与指导相结合,现场宣贯价格法律法规、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指导经营者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节日期间价格行为。畅通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各级值班电话作用,及时受理、高效处置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