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由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目前我市大部分县区由市场监管局委托市场监管所具体承办,但也有少数县区(比如太白县)是由行政审批局来办理,具体请您咨询您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