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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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咨询电梯上加装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 ||
内容 | 请问一下,宝鸡市关于公共场所、小区楼上加装意外保护装置,需要厂家的授权书吗?有什么纸质的说明或红头文件吗?有产品合格证书可以加装这个保护装置吗?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咨询 | ||
办件编号 | GZLY20210400010 | 提交时间 | 2021-04-02 13:54:16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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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您好,为进一步降低电梯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提升电梯安全性能,根据《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技术要求,我局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总结试点成果,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在用乘客电梯加装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通知》(宝市监发〔2021〕20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在用乘客电梯加装轿厢意外移动装置。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加装属于重大修理行为,需由电梯制造厂家或依法授权具备电梯安装资质的许可单位进行设备安装,并办理告知手续,安装调试结束后,依规申报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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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答复时间 | 2021-04-08 17:17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