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5〕215号
市民建: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月子中心管理的提案》(第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月子中心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越来越多产妇选择到月子中心接受母婴护理服务。孕产妇和婴幼儿作为免疫力低下的易感人群,其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您的提案精准聚焦这一重要领域,为我们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
在当前监管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月子中心的食品安全,将其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保障母婴饮食安全。
一、强化许可准入,严守市场入口关
在食品经营许可环节,严格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对申请开办月子中心的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重点审查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制度;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包括食品加工场所的布局、清洗消毒设施、冷藏冷冻设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等;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等。对于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从源头上保障月子中心食品安全。
二、加强日常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一)高频次监督检查
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原则,将月子中心确定为高风险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除每年常规的日常监督检查外,还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受污染;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规范,严格落实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等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保障用餐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杜绝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如在高新区,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月子会所存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的问题,部分蔬菜采购无进货票据,无法追溯来源。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该月子中心进行了警告处罚。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月子中心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印发了《宝鸡市养老机构、月子会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围绕月子中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场所环境卫生、“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等方面分阶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要求各县(区)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视情运用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等方式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严肃查处。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解决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升我市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三、推进“互联网 + 明厨亮灶”,提升监管效能
积极推进月子会所“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实时监控。目前,辖区内大部分的月子会所完成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 APP 或电脑端实时查看月子会所厨房的食品加工操作情况。这一举措不仅强化了社会监督,让消费者吃得更放心,也大大提高了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监管人员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随时对月子会所厨房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一)组织集中培训
定期组织月子中心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邀请专家或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等知识。近年来,累计组织培训14场次,培训人员达350余人次。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了月子会所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上门指导服务
除集中培训外,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月子中心,开展上门指导服务。针对每家月子会所的实际情况,对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施设备布局、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如在金台区某月子中心,执法人员在进行上门指导时,发现其食品留样冰箱内存放了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且留样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了指导,要求其立即清理留样冰箱,规范留样食品标签标识,并向其详细讲解了食品留样的重要性和规范要求。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充分发挥 12315 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对月子会所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近年来,接到关于月子中心的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均已全部处理完毕。通过强化社会监督,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尽管在月子中心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月子会所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监管环节还存在薄弱之处等。针对这些问题,结合您的提案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加强月子会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增加监督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外,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二)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
积极推进月子中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引导月子中心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引入保险机制,进一步强化月子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对消费者进行赔付,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加强与卫生健康、商务、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月子中心监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对月子中心的全方位、全链条监管。
(四)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消费者选择合法合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月子中心。同时,加强对月子中心的正面宣传引导,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月子中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例如,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消费提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设置月子中心食品安全宣传专区,向消费者宣传相关知识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