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5〕224号
何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镇物质交流会监管的提案》(第19号)收悉。我单位认为,你的提案选题重要,建议明确,并予以采纳,现就你的提案建议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情况做以下阐述。
加强产品质量日常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我市共有农村各类消费品经营主体2757家,其中农村地区生产单位78家、销售单位2437家、城乡接合部销售单位242家,这些都是各类交流会参与的主要市场主体,抓好农村消费品整治就能有效净化县镇商品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16人次,检查农村地区生产单位115户、农村销售单位1573户、城乡接合部部销售单位370户,依法已查处农村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26起,罚没款约22.17万元,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农村消费品涵盖了日用品、农资建材、农用机械、儿童玩具、学生用品、小家电等多个品类、种类,不同产品的质量标准、安全要求各不相同,尚需熟悉众多标准要求,加之部分偏远地区监管力量薄弱,还存在巡查盲区、监管难度大,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公安、商务、供销社等部门通过强化监管、监督抽查、执法办案、普法宣传等多种手段,持续开展农村消费品专项监督抽查,曝光一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销售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现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
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单位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与我们保持密切的联系。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