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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7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05 14:16:57

类别:B

签发人: 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4〕213号


张宝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便民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第4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三定方案”和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市场监管部门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集贸市场)进行监管,职责包括对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信用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市场计量行为及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便民市场的建设与管理不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

       近年来,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在集贸市场监管中积极担当,力促职责范围内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服务百姓生活。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每年初召开全市系统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提升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局88名干部对市区29个集贸市场进行多轮督导检查,坚决打赢环境整治攻坚战,提升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水平。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紧扣市场监管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台《宝鸡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指标任务,做到定任务、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奖惩,确保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市局领导干部包抓制度,制定下发《集贸市场包抓工作机制》,局机关27个科室对29个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包抓。各包抓干部对包抓的集贸市场开展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查,做到定岗、定责、定人,确保每个点位都有人抓、有人管,每项工作都有落实、有效果。

       四是巩固整治成果。每年召开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暨国卫复审集贸市场现场推进会。现场观摩示范点位,交流经验做法,结合日常明察暗访情况,对市场监管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在互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凝聚共识、互相提升、共同推进集贸市场整治提升。

经过不断整治提升,目前,我市集贸市场整体整齐规范、经营区域设置科学,都配备了信息公示区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公平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能够实行亮证经营,依法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规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集贸市场环境整治,继续规范经营秩序,推进集贸市场品质提升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紧盯弱项抓整改。针对集贸市场突出的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宣传、三防设施、规范停车、公厕配置等方面问题,狠抓薄弱环节,综合协调多方力量,举一反三、逐一突破。

       二是精细管理促提升。对集贸市场提升标准再细化,“压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全员动员、全面准备、全程督导、全力以赴,各项工作不留死角。。

       三是督导考核促落实。严格按照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要求,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好干部包抓制度,坚持开展“回头望”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问题反弹回潮的人员、单位,严肃通报批评。

       四是巩固成果抓长效。在抓好问题整改攻坚的同时,把巩固整改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常态长效推进作为重点工作,做到整改问题与建立机制同步推进。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发动商户积极参与,形成全民齐参与、共促集贸市场提质上档,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李玮,电话:339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