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4〕195号
市民进: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预制菜进校园安全监管的提案》(第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新晋网红”预制菜已悄悄进入我们的生活,也慢慢走向校园。校园食品安全关乎青少年身体健康,“预制菜进校园”应该谨慎对待。为此,你们建议:一要完善标准,监管部门应该对预制菜进校园制定更加清晰的标准。同时加大对预制菜行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规范化管理。二要坚持原则,学校应该坚守学生的用餐安全,在预制菜进校园尚未出台相关标准前应该慎之又慎。后续如果真正实现预制菜进校园,应该做好供应有质量、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同时保证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要多方监管,畅通监督和投诉渠道,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保障校园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一、当前对预制菜管理的相关要求
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首次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通知》聚焦预制菜范围、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4个方面。一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范围。对预制菜原辅料、预加工工艺、贮运销售要求、食用方式、产品范围等进行了界定。同时,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二是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覆盖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明确规范预制菜食品安全要求。推动研制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三是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把预制菜生产许可关,加大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保障农产品原料品质安全。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鼓励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提升关键工艺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流通效率。积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支持地方推进预制菜产业集聚区建设。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向来备受关注。对于预制菜是否适合进入校园,尤其是否适合学生长期食用,这背后牵涉到了食品安全、营养均衡以及标准推广、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校园食品安全牵动千家万户,没有哪种方案十全十美,食堂管不好同样问题频发。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配餐,关键要经过严格评估并争取家长认可。目前,按照上述预制菜定义范围以及相关政策要求,我市的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中没有发现使用预制菜的情况。
二、今年以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站位、扭住关键,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年初以来,市食药安办研究审定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县两级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卫健部门组成两级工作专班,专班按照摸清工作底数、治理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职责实体运行,做到了方案细、部署实、行动快。采取“自查+互查”的方式,市级专班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随机检查,市食药安办统一调度组织13个县区开展交叉检查以及市级督查,发现问题以督促提醒函方式移交县区整改处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还接受了河南省洛阳市跨省、陕西省汉中市的跨市交叉检查以及国家督导组检查,在检查中交流经验、提升能力。
(二)紧盯责任、创新手段,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列入年度民生实事和维护社会稳定重要事项,专项行动中,市县专班督促各级包保干部履职尽责,包保任务同步分发、发现问题实时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到位。指导全市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承包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学校食堂风险管控清单,精细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市县专班成员单位持续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将校外托餐机构食品安全纳入食品经营和小餐饮监管,按照风险分级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市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全覆盖,从“后厨可视”升级到“可识别、可抓拍、可预警、可喊话”。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反餐饮浪费主题宣讲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园食品安全开放日、餐饮安全你我同查,邀请家委会、媒体记者、“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校园食品安全。
(三)综合施管、注重长效,优化校园食品安全机制。全面审核学校食堂承包商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和信誉等条件,鼓励资质过硬、经验丰富、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和良好的服务。积极推动建设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营造从业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态势。指导承包经营企业建立包含承包流程、生产规范、设备维修、安全责任、服务承诺、管理要求、考核标准等内容的风险管控清单,落实自查制度,建立服务承诺,线上线下予以公示,便于社会各方监督,使承包型食堂饮食监管工作透明化。明确学校、承包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签订监管服务合同形成规范文件,纳入校方日常管理章程。校企双方围绕师生满意度、安全服务水平、市场价格波动等方面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有效防止了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做到安全服务持续改进提升,力争实现师生满意度较高的管理目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包保干部由“能履责”向“履好责”转变,提升包保干部履职能力;积极指导“双总监”理顺工作关系,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总监、承包企业食堂总监有效进行履职,坚决杜绝“一配了之”“只配不管”现象发生,将校外拖餐机构食品安全纳入食品经营和小餐饮监管,按照风险分级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二是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排查整治不懈怠、问题整改不放松。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紧抓不放、一查到底。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的作用,邀请师生家长代表远程对学校食堂和校外配餐企业加工制作餐食环节进行监督,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形成有效抓手。
三是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部门间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监督抽检信息及时通报教育部门;教育部门也要把学校食堂招标投标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学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加强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分类指导、挂牌督办,对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一律通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主体,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浩琦 电话:385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