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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8-02 09:25:52

  类别:A

  签发人: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4〕244号

 

俞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94号)收悉。其中涉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情况,经与市中院充分对接沟通,现就建议的落实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部署。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宝鸡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从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构建保护实施体系、加快形成保护合力、提升保护能力、提高保护效能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就面向新时代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为加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定向把舵、谋篇布局、明确任务。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执行上,全市由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年度保护工作台账,明确各县区、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明显增强,在省政府督查考核各地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中,我市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审判力度。当前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主要审理外观专利、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等相关纠纷案件,其中受案数量较多的为商标类案件和著作权类案件,且主要以系列案件的形式出现。今年全市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案件186件,审结172件,结案率92.47%。强化司法与行政衔接协作。积极建立联席会议,组织承办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协调推进会,促进法院、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信息、密切合作,强化联动保护,共同护航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健康发展。强化诉源治理。针对辖区批量商标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多发情况,就“加强商标和品牌保护”“避免‘不知情’侵权”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3份,力争通过“办理一起案件、发出一份建议、规范一个行业”,从源头上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的发生。持续在繁简分流上发力。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组建专业化合议庭,实行“类案专审”,灵活运用多种送达方式,集约司法资源,便利当事人,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已结案件实现“零投诉、零信访”。持续在案件调解上发力。强化能动司法,进一步完善庭前、庭中、庭后调解机制,主动带案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查实案情、了解民意,用温情化解心结,打通症结堵点,促进纠纷快速解决。加大诉前调解平台应用力度,推行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统筹知识产权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力量协同解纷,解纷模式更加立体、多元、便捷。今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件120件,调撤率69.77%。持续在优化审理方式上发力。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分布范围广,为减轻群众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审判团队前往被告所在地集中开庭。2023年在县区集中巡回开庭审理202案,开庭七日内全部审结,调解185件,调解率91.58%。在线开庭338件、巡回审理637件;2024年前五个月在线开庭80件,巡回审理31件。

       三是全力提升知识产权执行成效。执行工作是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全市法院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执行受理案件76件,结案75件,申请标的93.4708万,执行到位71.1681万,平均结案周期36.53天/案,知识产权案件“执行难”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坚持寓教于判,引导督促侵权人主动履行义务。把调解贯穿于知识产权审判始终,主动携卷深入一线,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开展“陕亮执行·宝剑出鞘”系列专项执行行动,综合统筹运用限制消费、限制出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精准打击抗拒、规避、妨害执行等行为,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扎实推进执行机制改革。推进“执行团队化”“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机制改革。组建执行团队,根据案件类型及难度,区分简单执行案件和复杂执行案件,将财产查询、文书制作及送达等事务性工作集中办理。通过改革,推动执行案件团队化、流程化、标准化办理,执行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今年来受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4件9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2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3件4人,办理涉知识产权行政公益诉讼案3件。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印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铁拳”“蓝天”、地理标志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制定有《宝鸡市知识产权检验鉴定工作规范》《宝鸡市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工作规则(试行)》《宝鸡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操作规程》《宝鸡市专利侵权裁判和抗辩审查规程》,建立有宝鸡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口审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团队等极具特色的行政执法裁决工作机制和技术手段。健全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公检法、海关等部门,印发《宝鸡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办法》《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备忘录》等文件,健全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查取证、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形成了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市公安局向市市场监管局派驻警务室,定期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研判、分析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趋势,会商打击对策,对群众举报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快侦快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先后协助我市2家企业赢得了两起涉外专利侵权纠纷的诉讼胜利。今年来共处理商标案9件、专利侵权纠纷案2件;指导县区局处理1起商标侵权投诉系列案,出具技术指导意见并转发至其他各县区局作为同类商标案件的参考执行;指导金台局处理“岐山臊子面”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纠纷案,目前该案已由省知识产权局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予以指导;指导一家公司应诉外省企业商标侵权纠纷民事诉讼,组织维权专家召开论证会并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引导。开展线上宣传,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内容,广泛运用微信、QQ群、公共服务网站等平台推送知识产权信息、宣传公益广告、组织开展有奖竞猜答题活动,调动公众参与、关注知识产权热情。运用传统媒体宣传,开展科技之春、“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五进”、全国科普日知识产权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积极利用电视台、电台、宝鸡日报等媒体开展知识产权访谈活动。突出典型案例宣传,挑选年度知识产权精品案件,编制宝鸡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和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公开销毁假冒侵权商品,警示教育社会。

       另外关于提案中知识产权保护流程的问题,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引起专利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具体到我市,属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侵权纠纷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余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由陈仓区人民法院管辖,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纠纷案件的一审权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纠纷也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请求予以行政裁决或行政调解(具体案件受理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建议,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执行落实,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保护效能。同时也更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发布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请您继续给予知识产权保护更多关注和支持!

      特此函复。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莫牵频,电话:18992716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