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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08 14:51:30

 类别:A

签发人: 卢剑平

宝市监函〔2023〕130号


市民建: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从严治理医疗美容行业的提案》(第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医疗美容行业发展迅速,医美消费逐年呈增长态势,但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和乱象也逐渐显现:如医美用品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过度商业化,从业资质参差不齐、医美医生专业技术不过关,导致医疗事故频发,造成了大量的医患纠纷和矛盾。    

为严厉打击和治理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美行业规范发展。从2022年11月至今年3月,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卫健委、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务局、税务局、宝鸡海关、省药监宝鸡分局等11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医疗美容广告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及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参与行动的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制定行动方案。市县(区)两级专班积极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加强与各成员单位联合部署、联合行动,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优势,通过科普宣传、风险提示、现场检查、推行美容合同示范文本、行政处罚等多种举措,扎实推进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35家,生活美容机构732家,转办交办涉嫌违法线索232条,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7起。其中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及其它违法违规案件共10起,结案6起,罚没金额3.444万元。金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金台美容诊所未经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案入选陕西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十大典型案例。通过集中打击和整治,全市医美行业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今年3月,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美容针乱象问题,为巩固我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我们又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89人,复查医疗医美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578家,针对部分生活美容机构存在的价格公示不明显、化妆品索证索票不齐全、购进记录不完整、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规范指导,责令整改8家,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

下一步,我局将对贵单位提案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加大与卫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持续强化执法力度,有效推动医疗美容行业常态化、综合性监管。

1、严厉打击医疗美容行业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未经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超出广告审查发布文件内容、医疗美容广告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以及在广告中对医疗美容服务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导表述等行为。

2、清理整治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市场主体;依法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购进、使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3、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对医疗美容机构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充分发挥投诉举报机制作用。畅通电话、来访、来信、网络等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现有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 规范处置流程,加快处置进程,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举报违法行为,共同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最后,衷心感谢您单位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户小霞,电话:339253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