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市监函〔2021〕299号 签发人:张积勤
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解决专利维权执法困难的提案》(第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维权“时间战”成本高的问题及简化案件办理流程的建议。
1.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制度设计上一方面要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要保护社会公众对公知技术的合法利用。由于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做实质审查,导致大量这类专利不一定完全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因此要求企业出具评价报告属于法定程序,也属于权利人维权时应该做好的一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其目的是确定专利的稳定性,在专利权的效力受到质疑时,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其原因在于,我国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前,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而是仅仅通过初步审查就获得授权,其法律稳定性比较低,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比较大。专利权人在对他人提起专利侵权指控时,如他人对权利人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申请,进入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将会导致专利纠纷处理中止,耽搁权利人更长的时间周期,甚至有可能因为专利被宣告无效而适得其反,既没有打击到竞争对手,也因此耗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所以要求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为了确保专利权人做出正确判断,做到知己而不败。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由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驻各省专利代办处提出申请,在进行专利检索、分析和评价该
2.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以及专利预审,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职能和权限,或者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建立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省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委托的技术领域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我市不具备这种权限。目前,为切实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加快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积极向市政府建议,申请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但这项工作因涉及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投入等多项重要决策事宜,需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以及各方共同努力。
二、关于县区执法权限窄的问题以及开展跨区联动执法的建议。
1.对县级专利管理部门专利纠纷处理权限,《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号)第六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据本地实际,委托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陕西省专利纠纷处理办法》(陕知发〔2013〕49号)第三条规定,省和设区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必要时可依据工作实际,委托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县级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专利纠纷。因此,县级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目前只能受委托处理专利纠纷调解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区专利执法人员全部流失,我们将加强培训指导,对执法水平高并有实际需要的县区,将授权县区处理专利纠纷的权限。
2.关于建立跨区联动维权机制建议,省知识产权局于今年8月份已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在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委托送达、协助调查、协助执行、联合执法、部门协作、资源共享、保护交流等方面提供了跨区域执法办案便利条件,今后我市将在两省合作协议框架内办理相关案件执法工作。另据了解,后期省知识产权局还将继续与西北其它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保护合作协议,有望为我市跨区域联合维权执法行动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三、关于开展专家合作,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的建议。事实上,围绕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工作,我们每年集中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均达10多次以上,轮流安排县区执法人员、企业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市上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仅今年上半年,市上邀请专家集中组织开展了专利转化、地标促进运用、西凤酒保护、专利侵权实务、涉外专利纠纷维权、贯标工作培训、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各种培训班12次,受训760人次以上。派人参加国家、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5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执法人员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2019年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后,在专利工作方面,各县区市场监管人员由于以前未从事专利执法、管理工作,加之专利工作本身就是极具专业性的行业,在队伍能力提升方面见效不太明显,还存在县区专利执法能力偏弱、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我们计划通过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园区和县区、重点企业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我市维权援助专家团队作用,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服务。
实际上,近年来在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我们开展了许多具有创新性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总体得到提升。今年3月份,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宝鸡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就全市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自2016年,我们就开始组织开展专利保险工作,鼓励权利人将专利投保,由政府补贴80%的投保费用,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后由保险公司对权利人维权中产生的费用进行赔付,有效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依托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宝鸡分中心,2018年我们组建聚法律、行业技术及专利专家共15人的专利纠纷维权援助专家团队,免费为广大企业应对专利纠纷提供咨询、决策服务,帮助企业出具侵权鉴定意见书,今年来,我们已为宝鸡华光锻造公司、长岭纺织机电等企业出具侵权鉴定意见书,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维权能力。我们还联合市公安局在西凤酒股份公司建立西凤酒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构建打击假冒侵犯西凤酒知识产权行为的快速处理机制;同宝鸡面皮协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组建宝鸡高新区知识产权联盟、西北建筑基础桩基专利联盟,壮大行业保护力量。今年,我们建设全省唯一的数字智能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口审厅,极大提升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每年评选、发布《宝鸡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社会。积极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3.18文化市场普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中国专利周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宣传培训,提升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充分营造全市尊重知识、尊重创新、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知识产权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政协会议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为契机,正视问题采纳建议,提高执法维权工作效率,确保维权援助服务质量,在指导培训县区执法队伍能力上下功夫,在跨区执法联动办案上有作为,在努力争取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做足准备工作,为全市创新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障,不辜负中国民主同盟宝鸡市委员会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厚爱和期待。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莫牵频,电话:18992716693)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