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张积勤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用餐制度的建议》(第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制订下发了《“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实施方案》(宝市监发〔2020〕85号)目标任务是以以“文明餐桌”为平台,以宾馆、饭店、餐馆、学校、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示范食堂等活动。发动广大餐饮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的细节入手,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用餐—合理点菜、不讲排场、不剩菜、不剩饭;文明用餐—做文明人、讲文明话,不高声说话,不过度饮酒;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不用塑料袋套碗,提倡使用公筷和公勺,切实提升市民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树立良好宝鸡形象。推行公筷公勺、分餐分食活动,要求餐饮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等就餐场所要配备“公筷公勺”,并在餐桌上摆放“公筷公勺分餐”温馨提示牌,配置“公筷公勺”专用架,引导就餐人员自觉使用“公筷公勺”。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单位食堂及会议用餐实行自助餐的分餐方式,有条件的推行餐具专人专用,倡导自带餐具用餐;星级酒店、品牌餐饮等餐饮服务单位,推行堂食“分餐位上”,农村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倡导配送盒饭、“一人一份”的分餐方式。条件不允许的要做到使用“公筷公勺”用餐,倡导分餐服务,各取所食,不互夹菜。
2.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通知》(宝市教发〔2020〕157号)要求在全市各级别各类学校统筹安排部署“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向广大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张贴“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语,推行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让“文明餐桌”成为行动自觉和思想共识。
3.与市文明办和市商务局共同转发了《陕西省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的通知(宝市监发〔2020〕104号),对分餐制的基本定义,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分餐制的设计、实施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并做了规范化的要求。其中明确了公筷、公勺分餐模式的设计和适用范围,对公筷、公勺、公夹的造型、材质、色彩、尺寸、标识都做了相应的要求。
4.制作并下发了“文明餐桌”标志牌25000余份。内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公筷公勺、食品安全、分餐制等内容。
5.我局针对省暗访组反馈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餐饮单位文明质量水平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进一步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 分餐分食”具体落实到位,并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诚信体系”建设。近期我局草拟了“宝鸡市餐饮单位公筷公勺使用规范”目前正在积极讨论修改,下一步准备召开工作推进会,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高瑞乾,电话:385181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