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992277W/2022-00024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2-12-16 00:00:00 |
名 称: 关于征集2023年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06 |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助推宝鸡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现面向全市征集2023年度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制定:为满足我市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的;
(二)修订:一是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地方标准;二是标准内容已不适用实际需求需修订的地方标准;
(三)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四)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或变化需变更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的。
二、立项重点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全产业链和绿色发展、生态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等领域标准。服务型制造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人工智能、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节能环保服务、其他创新模式等领域标准。
(三)生态文明领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标准。
(四)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包括“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国内国际双循环等领域标准。
(五)社会治理领域。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层政务、营商环境、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领域标准。
三、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标准化法》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地方标准”的要求;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立项申请;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七)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八)未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未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
(九)其他情况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四、申报方式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将收到的立项建议通报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立项申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直接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立项申请。
五、申报时间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六、立项申请申报材料
(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函;
(二)《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三)《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3);
(四)标准草案(标准草稿要素齐全,结构完整;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内容;立项申请必须报送标准草案)。
七、工作要求
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申报的范围、要求,做好本行业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的初审、汇总和报送工作。请务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等相关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bjsbzk@163.com。
联 系 人: 郭宏伟 张菊平
联系电话: 0917-3811752
地 址: 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
附件: 1. 宝鸡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汇总表
2. 宝鸡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
3. 宝鸡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附件1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汇总表
单位: (印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主管部门 |
归口技术委员会 及编号 |
主导单位 |
参与单位 |
制定或修订及修订标准号 |
相关国标标准和国外先进 标准编号 |
标准草稿完成时间(年、月) |
备 注 |
备注:该表适用范围:1、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报送立项建议时;
2、市场监管局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立项建议时。
附件2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 (印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导单位 |
参与单位 |
归口技术委员会 编号及名称 |
制定/修订 |
代替标准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电子邮件 |
附件3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
立项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主导单位(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制
*项目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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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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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2 (可多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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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单位地址和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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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技术委员会编号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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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或修订3 |
被代替标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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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负责人 |
姓名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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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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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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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的必要性、目的及意义(包括对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升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规范、引领产业发展,形成优势特色产业,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等方面的情况;或者在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提高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情况,可以量化的应尽量量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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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转化先进科研成果的说明(如有,需填写科研项目名称、项目号、单位、立项时间、结题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鉴定号、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如没有,此项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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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转化自主知识产权的说明(如没有,此项不填):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专利获取时间: 专利证书号: 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 |
*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与国内外已有标准对比情况(包括同类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应填写相关标准编号和名称,发布单位和时间,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对比等相关信息) |
*拟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1、调研、验证、起草阶段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征求意见阶段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送审阶段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项目主导单位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参与单位意见(有多家单位参与的,分别签字加盖公章):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注1]表格中带*号的栏目为必填项;
[注2]至少应有但不限于一家参与单位;
[注3]修订标准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涉及多个被修订标准的应全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