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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610300-11610300MB2992277W/2022-00005
发布机构: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2-09-01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市监函【2022】314号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1 14:11:20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我局申报、省局批复,决定将《基层所(站)公共就业服务规范》等10个地方标准项目列入2022年宝鸡市地方标准制订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地方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20)、《关于加强设区市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标〔2019〕1号)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好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制订的牵头工作,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成立标准起草组,拟定项目计划,开展好调研,并对标准中涉及的技术内容、方法、指标安排测算和验证,确保相关技术内容或指标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标准起草过程中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充分讨论,修正完善标准草案,经起草组集体讨论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标准涉及范围,广泛、充分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组织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意见,提出修改性和建设性等有效意见的利益相关方应不少于10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各方意见对地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后,2022年11月30日前务将标准文本送审稿公文、标准文本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和引用的相关标准文本等材料一并报送标准科审查。我局将统一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适时召开审查会议。

三、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标准制订项目,在制订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问题,应及时向市局标准化管理科报告,以便于及时调整或变更项目。

联 系 人:郭宏伟  张菊平

联系电话: 0917-3811751

邮    箱:bjsbzk@163.com。

 

附件: 2022年宝鸡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汇总表 .xlsx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