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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4-24 16:50:15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将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开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1、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2、网上公开,请登陆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amr.baoji.gov.cn/)。

3、“宝鸡市场监管”微博、微信。

4、报刊、广播、电视等。 

5、指定地点为: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谷路9号)。正常上班时间内均可。

二、依申请公开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2、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二)受理机构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宝鸡市钛谷路9号,邮政编码:721013

(三)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宝鸡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有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在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4、我局一般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四)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我局执行一事一申请制度,多项申请的,请分别填写。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宝鸡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举报。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917-3807056,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3807069,传真号码:0917-3807083。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