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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58批次样品,合格154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共158批次样品,合格154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扶风县录录活鲜鸡鱼店销售的鲤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扶风老实人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市鑫鸿都物美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克百威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宝鸡市渭滨区玉果惠家生活超市销售的长豇豆,倍硫磷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渭滨区、扶风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