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24 15:25

为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食品违法行为,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以下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二、违法线索类型

(一)农村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线索

1.重点产品

日用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纸制品、塑料制品、瓦楞纸箱、洗衣粉、衣服用洗涤剂、卫生纸、纸巾纸等;无厂名厂址、质量不合格,未按规定标识能效、水效的家电产品等。

农资类:主要包括化肥、农膜、农机等农资产品,如农资产品虚假标识行为,无证生产、制假售假、侵权假冒、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材类:农村建房常用的假冒伪劣钢材,劣质电线电缆;假冒品牌或质量不达标的防水涂料、保温材料等。

“一老一小”用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童车,学生文具,老年用品等。

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性能不达标。

2.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上述产品生产、销售活动。

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销售的产品不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如产品性能、安全性、耐用性等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

产品来源不明: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产品来源渠道模糊,难以追溯。

(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

1.无证生产与经营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超范围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或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

2.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

使用不合格原料: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

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三无”食品: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

过期食品:批发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来源不明食品:销售的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无法提供食品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食品。

非法经营肉制品: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虚假标注的食用植物油。

3.仿冒与虚假宣传

冒名生产:发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登记)证号等生产食品。

“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名称、包装设计、产品外观等特征,误导消费者购买。

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4.线上销售违法行为

入网资质审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

检查处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线上销售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未及时处置不合规销售行为。

(三)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线索

1.水电气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前未进行首次检定,无法提供供货方资质、表具检验报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表具无铅封。

2.未按规定落实到期轮换。

3.疑似水电气表自身故障导致计量失准、出现读数异常却无合理原因。

4.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5.在水电气价格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加收费用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6.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7.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拨打12315热线

网络平台: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四、注意事项

举报要求:需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及证据。

真实性责任: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虚构或诬陷他人,否则将依法追责。

保密原则:对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踊跃提供违法线索,共同参与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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