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消费警示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警示”

来源: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08 14:35

为了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有效阻断病毒传播路径,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以下消费风险提示:

一、积极应对,科学防护。消费者应密切关注新冠疫情官方正规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遵守各项防疫措施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出门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外出购物注意避开人群、错峰消费,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回家后及时洗手、消毒,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二、采购物品,正规渠道。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管理规范的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购买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制品、冷链食品。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应通过药店、医院等正规渠道,购买时注意查看标识标签是否为合格产品。

三、网购商品,多加小心。网购时要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情况,尽量不从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商品。要提前与商家沟通发货时间及快递物流情况,以免出现无法发货或滞留等问题。同时,网购的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的正规电商。在收取网购商品快递时,应注意对外包装的消毒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和避免与物品的直接接触,取到快递后先消杀,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除包装,整理完快递后要及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避免用手触摸眼、鼻、口等。

四、厉行节约,理性消费。疫情期间,政府会采取积极措施,通过不同渠道保障全市人民的物资需求;消费者要按照自身需求、适量采购各类生活物资,做到理性消费,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外出就餐,做好防范。疫情期间,提倡非必要不外出就餐。确需外出就餐时,就餐前要做好预约,错峰用餐避免拥挤。就餐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不聚集,少扎堆;进入餐厅前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并核验健康码,正常方可进入,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进入餐厅后如需堂食,应避开无通风的不良座位,如无窗户的包间。

六、减少外出,谨慎出行。“中秋、国庆”即将来临,随着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会进一步攀升。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非必要不外出,减少跨区域及远程流动。如果决定外出游玩,要提前了解所经之地的疫情防控等级,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程后要按照宝鸡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行程报备、核酸检测等工作;若发现与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自觉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七、遭遇纠纷,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进行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