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
发布“十四运”期间消费警示
随着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到来,为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做好疫情防控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广大消费者应做好个人防护,时刻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在选择旅游景点和出行途径时,切勿冒险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自觉遵守旅行目的地、景区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二、安全用餐提醒
消费者在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档用餐。
三、选购安全放心食品
选购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要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
四、购物消费应理性
谨防各类消费陷阱,不盲从、不跟风抢购廉价、打折商品,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应谨慎购买,切忌贪小便宜,因小失大。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享受“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快乐,坚持做到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
温馨提示:在消费过程中因商品质量或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与商家产生消费纠纷时,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应主动索要发票,妥善保留购买票据,包括在线交易记录等必要的凭证。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与社会责任,为“十四运”期间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以及有品质、有温度的服务,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也向全市生产经营者提出六方面要求:
一是要做好产品供给。面对“十四运”期间消费者的出行、消费热潮,经营者应当结合消费者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协调、调拨等措施,尽量减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面临排长队等候、供不应求等情况。
二是要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经营者应当禁止采用不明码标价、坐地起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手段坑害消费者,杜绝“天价大虾”、“天价石斛”、“酒托欺诈”、“合影收费”、“陷阱厕所”等各类“宰客”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是要重视对服务合同的履行。经营者要信守承诺和秉承契约精神,严格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并能保证商品质量可靠、服务不缩水,杜绝单方面取消消费者订单等违约行为。
四是要保障消费者安全。安全权是消费者的首项权利,保障消费者安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十四运”期间由于消费者人数众多,经营者更是要在提供旅游、餐饮、娱乐等项目过程中,要将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不松懈。
五是要坚守法律底线守法经营。“十四运”期间,相关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交通、景区、餐饮、酒店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出行与安全。因此,经营者必须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做出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六是要重视消费者的诉求。经营者面对消费纠纷应当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也应积极协助解决,将消费纠纷、消费困难化解在源头,为“十四运”期间营造一个风清气朗、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宝鸡市消费者协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