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小长假在即,购物消费、出行游玩等各种居民消费将同时迎来新高峰,一些不良商家往往会借此耍手段、玩花样,让不少消费者当了“冤大头”。为引导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安全、科学、理性消费,日前,12315中心发布了消费警示,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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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出行篇
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现如今,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恰逢“十一”小长假,不少市民会选择外出旅游度假,这时,市面上大大小小旅行社纷纷推出五花八门的旅游广告,让人眼花缭乱,如何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旅行社呢?
12315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择旅行社时,要仔细考察旅行社的资质,要明确其经营范围,是否有旅游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具备开展境外旅游业务资质,是否有足够的公章发票、严格的管理、及线路行程、报价、商标、保险、导游等一系列的规范管理,一旦发生旅行社违约或服务质量等问题,这些都是投诉的重要依据。另外,消费者在选购旅游产品时,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完整的、详细的书面合同,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充分举证。
警惕掉入“低价游”陷阱
随着假期的到来,跟团游也随之火热起来,各家旅行社纷纷通过包装手段,推出一系列夺人眼球的优惠活动。出去玩本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如果不小心掉进了“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原本美好的旅途就会让消费者闹心。这时,消费者更需要对一些不合理低价游的“陷阱”和“套路”提高警惕。
同样一款旅游产品,不同旅行社的报价也不同,当旅游产品价格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时,消费者就要注意了,因为个别商家为了让消费者相信低价游,会编造一些理由,比如“就差你们几个,给你便宜点”等,让消费者“入坑”,如果遇到类似情形消费者要格外小心,不要让价格牵着鼻子走,因贪图小便宜吃大亏。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不要只关注价格高低,还要考虑价格是否合理,谨防掉入低价位、低品质的低价游“陷阱”。
景点购物要理性
购物是旅游途中的重要一环,特别在境外旅游时,消费者总想购买纪念品,也有一些旅行社在行程中增加许多购物点,这些商品往往价位非常高,让不少消费者吃了哑巴亏,因此在旅游景点购物要理性购物。
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要多留神,如果消费者无法明确鉴定贵重商品的真伪、品质,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上当受骗。如果消费者在旅途中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购物消费篇
打折促销莫贪心
每逢“十一”假期,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就会使出浑身解数推出“节日酬宾”“降价”等促销活动,从而点燃市民消费的热情。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面对充满诱惑、抓人眼球的打折促销活动,可不要被这些“花样”营销手段冲昏头脑,以免买到不称心的商品还生一肚子的气,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
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一些暗藏“陷阱”的促销行为是消费投诉的导火索。比如,有的商家在搞促销活动前会更换价格标签,先将价格抬高,再以打折、降价、返券等形式吸引消费者。因此,对于促销打折的商品,消费者要注意坚持理性购物,避免盲目消费,不要因一时冲动或轻信商家宣传而把一些实用性不大的产品带回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购买打折商品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不要因为怕麻烦或感觉“物美价廉”而放松警惕,谨防买到“三无”产品、假冒商品等。
保留凭证更安心
购物后你会将购物小票保存下来吗?可能大部分人没有保留凭证的习惯,购完物出门就将购物小票随手丢弃在垃圾桶。12315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购物小票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保存好购物凭证很重要,它是维权的主要依据。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妥善保留有关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十一”期间消费量大,12315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要求经营者注明购买日期、商品名称或消费的项目、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并加盖商家公章。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要慎重对待经营者以赠品替代发票的行为,有效的消费凭证才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海外代购要留心
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网络消费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尤其受年轻消费者的追捧。不少消费者利用互联网进行海外代购,同时,一些不良商家趁机“钻空子”,销售“三无”或假冒伪劣商品,当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或上当受骗时,会因无法提供有效购物凭证和明确的被诉方信息等导致证据不足,造成维权困难。
为此,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海外代购时要留心,有些不良商家,在网上会将回收正版化妆品的瓶子后,灌入假冒伪劣的化妆品,然后进行重新包装,当作正品卖出。因此,在购买时尽量要求卖家从国外直接邮寄,并附购物小票,不要从买家处中转,防止卖家中途调包。也有一些海外代购商品看上去很便宜,但消费者购买前一定要问清楚,网上的报价是不是最终价。目前,已经发现有些卖家以低价吸引顾客购买商品,付款之后再告诉消费者需要增加运费、关税、代购费等种种额外费用,可能最终算下来比专柜的价格还高。
*食品安全篇
选择“有证”场所就餐
节假日是家人、朋友外出聚餐的高峰期,饮食安全尤为重要,因此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更要注意饮食的安全与卫生。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整洁、有“笑脸标识”的餐饮单位,最好不要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因为这些地方卫生条件较差,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危险。此外,在聚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这样不仅可以减少交叉感染,还能有效预防传染病。就餐时,需要注意的是要提前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仔细核对消费账单明细,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的发生。
购买食品要仔细查看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市场去购买,不要图方便和便宜,在街头无证摊贩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购买时,消费者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标准等内容;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对于促销食品,要查看价格是否虚标,是否存在单件商品价格低于促销商品价格,以免被“促销”两字欺骗。
别把保健食品当药品
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一些不法商家抓住老年人的消费心理弱点,通过授课、讲座等形式,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式消费宣传,推销商品,让老年人进行快速大额消费。因此,老年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擦亮眼睛,不能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用来治疗疾病。
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维权能力低,有的商家设计好套路,老年人往往经不起忽悠,不能理性购物、科学消费。所以老年人消费者,要提高辨别意识,必要时咨询相关部门,以辨别真伪,还要记住保健食品不能治病。当面对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促销手段,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如果要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到信誉好、证照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药房药店购买。购买时,仔细查看外包装,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批准的保健功能,因为每种保健食品都有规定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消费者不要盲目食用。购买时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事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