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采集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一、总体情况分析
(一)投诉量持续增长,挽回经济损失再创新高。
2019年上半年,宝鸡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通过执法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市民热线、市长信箱、来信来函等形式共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830件,较去年同比上升78.0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46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0.89%。
分析投诉量增长原因,主要有以下因素:一是因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机构整合,食品、药品、餐饮、物价、计量等职能的并入,投诉范围扩宽,投诉量增大;二是随着市场总局工作重心的调整,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在依托12315热线投诉的基础上,先后开通互联网平台、市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投诉路径,满足了不同年龄层消费者的投诉选择需求;三是政府12345政务通的开通,加之该热线群众知晓度高,由12345转办工单数量不断上升;四是伴随市场主体借助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母亲节、父亲节,以及电商的618购物节、双十一等特殊节日,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大大刺激促增了节假日消费市场热度,与之相应的消费投诉也随之攀升。
(二)消费投诉量地区分布仍不平衡。
与近年情况类似,2019年上半年宝鸡市的消费投诉地区分布仍旧不平衡,麟游、千阳、陇县、太白、凤县等山区县投诉总量才72件,占全市消费者投诉总量的2.54%;而高新区、渭滨区、金台区投诉总量高达1651件,占全市消费者投诉总量的58.34%(详见图1)。其中高新区占比24.81%,投诉量较去年同比增长82.29%;渭滨区占比15.34%,投诉量较去年同比增长25.07%;金台区占比18.19%,投诉量较去年同比增长42.27%。究其原因,是因为高新区、渭滨区、金台区地处宝鸡经济繁荣区,是宝鸡市文化市场和经济贸易最活跃的商圈,消费者基数大,消费总额多,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相应较多。
图1:①.2019年上半年宝鸡市各区县受理投诉分布图
②2019年上半年各区县与2018年同期受理投诉对比图
二、投诉性质分析
从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性质看,在2019年上半年受理的消费投诉中,居于首位的依旧是产品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共计1061件,占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总量的37.49%;居于第二位的是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共计720件,占受理投诉总量的25.44%;位列第三位的是有关商业合同方面的问题,共计217件,占受理消费投诉总量的7.67%;剩余的消费投诉则是有关广告、物价等方面的问题,所占比例较少。(详见图2)。
图2:投诉性质分布图
(一)售后服务类问题居高不下。
2019年上半年,全市受理产品售后服务类投诉共计1061件,其中传统、滞后、消极的售后服务越来越被消费者所诟病。比如:所购商品多次被维修、故障无法根除,经营者不讲诚信、不履行售前承诺,经营者捏造维修记录、擅自缩短保修期限,经销商和厂家缺乏担当、产品出故障后双方相互推诿责任,多次报障无人售后等,成为上半年消费投诉的热点和重点。
(二)质量问题突出。
今年上半年有关产品质量投诉共计720件,虽然与去年同期相比仍然同样占据投诉量第二位,但在数量上同比增长了18.58%。究其原因,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倡导“质量强国”、“品质革命”,推动了消费转型升级,使得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品质消费的需求不断提高;而另一方面,尽管如此,生产领域的创新动力、质量提升力度显然还不够,产品质量的提升依然跟不上消费者的期望。因此,“品质革命”依然任重道远,生产者、经营者应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消费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三、投诉类别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全市收到商品类的投诉共计1976件,占到投诉总量的69.8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2.31%;在收到的各类商品类投诉中,食品类、交通工具类、药品和化妆品、保健品以及医疗器械类商品的投诉,又位列上半年商品类投诉的前三。
商品类前五位投诉量情况表
商品类别 |
2019年上半年 | ||
数量(件) |
占比(%) |
同比增长(%) | |
食品类 |
448 |
22.67 |
13.13 |
交通工具类 |
360 |
12.72 |
51.24 |
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类 |
188 |
9.51 |
22.07 |
服 装 类 |
116 |
4.09 |
38.21 |
家居用品类 |
109 |
3.85 |
31.25 |
1、医药、化妆品及医疗用品类增幅大。
今年上半年,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类投诉共计188件,占商品类投诉的9.51%。虽然占比不大,但在前几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今年上半年出现快速增长(详见图三),且投诉集中在产品售后服务、虚假广告宣传和商品服务质量等三大块,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随着网络平台的兴起,网上药店遍地开花,因为价格上的优势和各种促销手段的吸引,很多消费者将药物购买转移到网上消费,此类型投诉呈直线上升趋势。二是医疗器械类、保健品类的投诉群体以老年人居多。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生活水平、社会福利的提高,老年人消费越来越活跃,商家往往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采取“免费抽奖试用”、“专家会诊”、“免费旅游”等惯用手段,吹嘘可治百病的神药,故意混淆概念,进行洗脑式宣传,导致这类的投诉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图三:医疗、化妆品、医疗用品投诉量统计表
2、交通工具类投诉增速较快。
2019年上半年,交通工具类的消费投诉共计403件,增速较快,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方面。其中交通工具类消费投诉中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共有250件,占到整个交通工具类投诉的62.03%。
从交通工具类投诉内容来看,投诉问题具体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部分经销商存在销售欺诈的行为,有二手车充当新车卖的现象;二是部分汽车4S店未尽到“三包”义务,存在故意推诿将汽车故障拖延至“三包”期限后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付费维修现象;三是汽车发动机、刹车片、轮胎、变速箱、水箱、空调、油漆等存在质量问题;四是存在强制消费、强制搭售保险产品等行为;五是存在合同违约问题,如商家违约时拒不退还定金,4S店对紧俏车型提车加价,不及时提供车辆合格证导致车辆无法上牌,承诺的赠品不能兑现等;六是由于今年西安奔驰4s店事件的影响,上半年共收到金融服务费类投诉118件,占29.28%,其中大多数是反映消费者购买轿车时,商家收取金融服务费、续保押金等费用,消费者要求退款,商家不给退等问题。
3、食品类投诉量仍居前列。
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类问题的消费投诉共计448起,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2.67%,仍居于前列。近年来,随着市民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食品类投诉量也呈现激增态势,始终稳居商品类投诉的前列。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尽管近年来行政部门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利益的诱惑、商家存在侥幸心理和监管不够到位等因素,仍存在不少违法商贩钻法律漏洞,违反《食品安全法》来获取最大利益的违法行为。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基于以下几点:一是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企业内部管理和行政监管仍有薄弱环节;二是商家为了追逐利益,诚信缺失、道德水平滑坡;三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了解不够;四是食品安全监管中公众参与度不够;五是小商贩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食品投诉占比位居前列。
(二)服务类投诉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全市共收到服务类投诉712件,占投诉总量的25.16%,同比增长24.69%,服务类投诉位居榜首的是销售服务类,较去年同期增长25.32%。
2019年上半年服务类投诉情况表
服务类别 |
2019年上半年 |
| ||
数量(件) |
占比(%) |
同比增长(%) | ||
销售服务 |
198 |
6.99 |
25.32 | |
餐饮和住宿服务 |
68 |
2.41 |
41.66 | |
房屋装修服务 |
45 |
1.59 |
80 | |
1、销售服务类投诉持续增多。
销售服务类投诉一直居于服务类投诉榜首。销售服务类投诉所包含范围较为广泛,其中预付卡、会员卡的投诉量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商家为了拉住客源,增加业绩,往往会通过各种让利销售模式,诱导消费者提前充值大量金额,但在预付卡、会员卡的实际使用中,大部分消费者都很难在短时间内使用完,也有很多商家因为经营状况不景气等因素,导致其不能按照事先的约定提供服务,有的甚至在收取消费者相关费用后人去楼空、不知踪影。
2、房屋装修服务投诉增长速度快。
从房屋装修服务投诉内容来看,投诉主要集中在:一是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而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认为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质量较差,尤以门窗、瓷砖、墙纸等商品品种为最多,甚至部分装修材料存在质量不合格、材质造假、假冒名牌、价格水分大等问题,担忧售后服务和质量问题后期难以保证,导致出现分歧致使装修停滞,不能按时完成装修;二是装修过程中,违约金计算方式不合理,消费者违约是按总装修工程款为基数计算,赔付的多,而装修公司违约是以具体装修项目款为基数计算,赔付额极小;三是装修过程不透明,消费者质疑存在问题或隐患,但因掌握技术不对等,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让装修公司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