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又逢银杏音乐节、2025宝鸡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届时将迎来消费高峰和客流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对全市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法治意识,严守价格底线
各经营主体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二、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需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清晰方式进行明码标价。若赠送物品或服务,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赠品标示价格或者价值的,应当标示赠品在同一经营场所当前销售价格。
三、规范促销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虚构高价;不得实施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保障民生需求,履行社会责任
各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交通站点等重点领域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充足货源,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重大活动相关商品、服务的市场供应。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月饼等中秋时令商品经营者,要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坚决抵制“天价月饼”,合理制定价格,避免价格虚高;严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清晰标示月饼品名、规格、价格等信息,杜绝商品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现象。
五、规范景区收费,优化旅游环境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不得通过分解项目、强制服务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消费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捆绑销售景区观光车、游船、保险等商品或服务项目。
六、规范服务收费,提升消费体验
各住宿、餐饮、文娱、停车、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内容、等级(规格)、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提供服务前应主动告知消费者相关价格信息,结算时应出具明细单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加强行业自律,共建诚信体系
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