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25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
监管领域 |
计划名称 |
监管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数量 (户) |
牵头 部门 |
参与 部门 |
检查日期 | |
开始 时间 |
结束 时间 | |||||||||
1 |
学科类校外培训办学领域 |
2025年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跨部门综合监管 |
市教育局: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价格、广告等方面监管管理。 |
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3 |
市教育局 |
市市场 监管局 |
2025年9月1日 |
2025年10月30日 |
2 |
养老服务领域 |
2025年度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
市民政局:服务质量检查、规范运营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内部管理;市住建局:对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
全市已登记备案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检查 |
3 |
市民政局 |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25年6月 |
2025年12月 |
3 |
殡葬服务领域 |
2025年度殡葬服务机构综合监管 |
市民政局:对公墓、殡仪馆服务站开展行政检查;市发改委: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监督管理;市自规局:殡葬项目建设用地合法性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对殡葬服务收费价格的监督检查。 |
全市殡葬服务机构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20 |
市民政局 |
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场监管局 |
2025年3月 |
2025年4月 |
4 |
成品油 零售领域 |
2025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综合监管 |
市商务局:加油站日常经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油气回收环保设施设备;市环保局:对地下油罐使用双层罐防渗措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油气回收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的检查;市公安局:对涉危安全的检查;市应急局:对危化品市场主体监督检 查;市市场监管局: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 |
辖区内加油站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按5%比例确定17座加油站 |
市商务局 |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安局 |
2025年3月20日 |
2025年12月31日 |
5 |
危险化学品领域 |
2025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管 |
市应急局: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市行政审批局:危险化学品企业核发证照;市公安局: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市邮政局: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市卫健委:对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 |
2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邮政管理局 |
2025年5月 |
2025年11月 |
6 |
烟花爆竹经营领域 |
2025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监管 |
市应急局: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对烟花爆竹储存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治安防范状况的治安检查。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 |
2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份 |
2025年11月份 |
7 |
饲料生产领域 |
2025年度饲料生产综合监管 |
市农业农村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的监管;市应急局: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 |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5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应急局 |
2025年6月20日 |
2025年7月30日 |
8 |
治理欠薪领域 |
2025年度治理欠薪综合监管 |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对建筑、交通、水利领域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制度落实。 |
在建项目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8 |
市人社局 |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
2025年4月1日 |
2025年10月31日 |
9 |
劳务派遣领域 |
2025年度劳务派遣用工综合监管 |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用工单位是否存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为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
劳务派遣单位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 |
4 |
市人社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
2025年8月 |
2025年9月 |
10 |
网约车及平台领域 |
2025年度对网约车及平台公司的跨部门综合监管 |
市交通运输局: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活动;市公安局:信息安全、数据安全、实名认证等网络安全;市市场监管局:低价倾销、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委网信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支付业务合规性;市税务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税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职责;市商务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职责;市发改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职责;通信部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职责。 |
网约车及平台公司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现场检查 |
8 |
市交通局 |
发展改革、通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 |
2025年4月1日 |
2025年4月30日 |
11 |
旅游客运及客运站场领域 |
2025年度对旅游客运及客运站场的跨部门综合监管 |
市交通局:旅游客运及客运站场经营活动;市公安局:安全及隐患排查;车辆动态监控及违规行为;宣传教育责任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记录;市文化旅游局:安全运行记录;安全管理制度及宣传教育;相关资质。 |
旅游客运企业及客运站场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现场检查 |
16 |
市交通局 |
市应急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文化旅游部门 |
2025年8月1日 |
2025年8月31日 |
12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领域 |
2025年度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行业的跨部门综合监管 |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活动;市公安局: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运输许可;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充装管理制度规程;市市场监管局:常压罐式车辆罐体质量;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合格证;市生态环境局: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托运及充装管理制度规程;核安全监管部门:《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事项;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现场检查 |
11 |
市交通局 |
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核安全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
2025年9月1日 |
2025年9月31日 |
13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 |
2025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综合监管 |
市医保局:对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进行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对疫苗和集采中标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市卫健委:对用药管理的监督检查。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个人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20 |
市医保局 |
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
2025年6月 |
2025年6月 |
14 |
燃气经营领域 |
2025年燃气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市住建局: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燃气经营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全市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书面核查,实地核查 |
4 |
市住建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5年4月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15 |
食品生产经营领域 |
2025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
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食品安全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市卫健委: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卫健委 |
2025年4月 |
2025年12月 |
16 |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领域 |
2025年度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综合监管 |
市场监管局:对疫苗和集采中标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市卫健委:对用药管理的监督检查。市医保局:对制定的药品价格、收费政策、药品耗材采购、挂网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 |
三级医疗机构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
2025年5月 |
2025年6月 |
17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领域 |
2025年度特种设备综合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应急局督促、协调和指导各自行业领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主体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3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应急局 |
2025年4月 |
2025年11月 |
18 |
食盐经营领域 |
2025年度对食盐行业规范经营的综合监管 |
市工信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未按要求贮存运输、超出规定范围销售、未按规定作出食盐或非食用盐标识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食盐批发的;食盐零售单位、餐饮等商户销售、购进、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进行专项检查;指导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供应一定比例的未加碘食盐,布局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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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批发、零售、使用单位和个人 |
“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实地核查 |
20 |
市工信局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1日 |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