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秉持“以监管事项为基本单元,以部门协同为基本保障,以流程再造为重要抓手,以联查联动为基本手段”的原则,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实施“1231”跨部门综合监管模式(即1个方案、2个名录库、3张监管事项清单<监管事项清单、部门职责清单、检查内容清单>、1册合规经营指南),积极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向纵深发展,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健全机制,夯实监管基础。在原千阳县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了千阳县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等有机融合,厘清检查主体职责,优化检查方式,规范检查流程,为“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序开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是统筹部署,规范检查流程。印发《千阳县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千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监管事项清单》《2025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做到“一张清单管边界、一次上门管行业、一个平台管信息”,为推进全县“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
三是严格流程,推动高效落实。严格按照县政府《千阳县跨部门监管“综合查一次”实施办法》要求,本着“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原则,督促指导各牵头部门建立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制定行业领域监管事项“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多头分散”向“综合协同”转变,有效破解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等问题,减少对市场主体干扰,实现“高效管好一件事”。
下一步,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制度,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质效,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