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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B2992277W/2024-00074
发布机构: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07 16:20:57
名称: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7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相关市级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07 16:20:57 浏览次数: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陕市监发[2024]296号)精神, 全面实施标准提升,有力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面向全市征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属于地方标准制定范畴;

(二)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

(三)项目下达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项目名称、起草单位和进度安排等。因客观情况或变化需变更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

二、征集范围

(一)消费品相关标准。涉及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技术升级、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规范性标准,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技术服务规范和以旧换新服务规范等领域。

(二)设备相关标准。涉及设备零部件报废、更新升级,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相关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老旧电梯和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的更新,提升设备安全等技术要求、服务规范或技术规程。

(三)能耗排放标准。涉及优化提升大气质量、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炼化、钢铁、矿物、轮胎、化工、轻纺、电子等领域,应用锅炉、电机、泵、冷水机组、数据存贮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标准,碳测量、碳核算、碳评价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

(四)循环利用标准。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涉及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二手电子产品可用程度分级标准。

(五)其他方面。其他涉及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需制订的地方标准项目。

三、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

(三)农产品、工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标准等;

(四)工程建设、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等;

(五)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六)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应用;

(七)仅限于在某个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八)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而制定内容未能体现我市特殊需要的;

(九)行政法规和规范文件已做出规定的,制定增加权利人职责、权力、义务事项的;

(十)没有政策支撑对市场主体开展评比、达标、评价、考核等事项的;

(十一)未获得批准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

(十二)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不符合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等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形。

四、立项申请

(一)申请方式

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填写《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 1),提供地方标准文本草案(各一式三份),报送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直接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立项申请

(二)申请时间

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向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日。

(三)申请材料

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以下立项申请材料:

1.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函;

2.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1);

3.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2);

4. 标准草案(标准草稿要素齐全、结构完整,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内容)。

五、申报要求

(一)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对立项申请进行初步评审,严格把控申请项目的质量关。评审范围:一是立项必要性;二是申请立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依据;三是申请立项项目和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交叉重复问题;四是申请立项项目和相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间的区别与比对情况;五是项目如何实施落地。

(二)请市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本文件要求,负责全市本行业的地方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汇总工作。请务于2024年7月3日前将申请材料等相关纸质资料(各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并将相关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bjsbzk@163.com。

联 系 人:郭宏伟  张菊平

联系电话: 0917-3811752

地 址: 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

 

附件:

 附件1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doc

 附件2 宝鸡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doc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