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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2-01 15:43 浏览次数:

春节临近,年夜饭等聚餐活动迎来高峰,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群众度过一个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宝鸡市食药安办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是外出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场所清洁的餐饮店,并在消费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反季节食品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等禁止性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合理点餐,科学饮食。

二是居家聚餐。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熟食要烧熟煮透。加工的饭菜尽量当餐吃完,剩菜剩饭在感官确认未变质的前提下,应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三是网络订餐。应选择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商家,尽量选择熟悉的外卖店订餐。收到外卖食品后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异常开启情况,并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是年夜饭。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要在无证的酒楼饭店消费。在就餐后,消费者要及时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

五是理性消费。不抢购囤积食品,按需采购,外出就餐时,主动使用公筷公勺,适量点餐,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在此恭祝全市人民春节快乐,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