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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4-11-04 10:3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升我市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梯次帮扶培育,宝鸡市2024年度“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自主申报,经审核认定后进入个体工商户分类培育数据库。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

 二、申报条件

 宝鸡市范围内已被分为“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对照我市“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选择“知名”“特色”“优质”“新兴”四类之一自主申报。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申报或推荐之日前1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分类标准

 个体工商户达到基础申报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或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一)“知名”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或经营的产品在经营区域附近居民或相关网络平台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近一年内月平均营业收入在1万元)。

 2.拥有自主商标、品牌、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的个体工商户;

 3.近五年内曾获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评选的荣誉和奖励的个体工商户;

 4.在某类商品销售上已形成自己品牌,经营多家门店或有其他经营户加盟的连锁店;

 5.受到过区县(开发区)以上政府部门评比表彰的个体工商户,或在县级以上党委、市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或者确定为“小个专”党建示范点等。

(二)“特色”个体工商户:

 1.从事本地重点打造的传统特色产业、地方特色产品、农业品牌等行业,如餐饮文创、手工艺品、农副产品等,获得地理标志的特色产品和市级以上品牌认可的优先;

 2.从事特色服务且具有代表性和认可度的,或经营项目属于民间传统艺术或少数民族文化的,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个体工商户,如推拿、理疗、针灸等;

 3.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或从事具有关中特色的个体工商户,如特色手工店、农家乐、特色餐饮名店等。

 (三)“优质”个体工商户:

 1.从事行业列入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或经营者为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且具有明显传统文化标志的;

 2.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成立时间悠久、诚信经营、产品服务独有特色、在周边有口皆碑的个体工商户;

 3.项目经营者持有曾获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荣誉的;或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关联行业,或者曾获区县级以上表扬的;

 4.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国内外区域产品认证的。

 5.为地方龙头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提供配套服务3年以上;执着坚守,本区域成立超过2年且有纳税额(或有吸纳就业20人以上);经县级以上文旅、餐饮及其他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优质”类的。

(四)“新兴”个体工商户:

 1.主营行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经营者或主要管理人员为毕业不满5年的大中专毕业生的;

 2.依托电商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如从事直播带货、网络创作、自媒体等,且在主要网络电商平台销售量或口碑评价较为突出的(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上同类型带货中排名前1000名的;群众好评率在60%以上),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在5万人以上,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的;

 3.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四、申报步骤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网址:https://mtyx.gtgsh.com)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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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具体流程

 1.选择陕西省宝鸡市,点击“进入地方申报窗口”,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如还未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按系统操作步骤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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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阅读填报须知及承诺声明,点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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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写基础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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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选择所要申报的名、特、优、新中的一类,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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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同时,也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到申报系统首页,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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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您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