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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2992277W/2021-00154 发布机构: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9-02 09:32:04 浏览次数:

  类别:A

宝市监函〔2021〕300号    签发人:张积勤

苟红东、温宗礼、席升劳、黄素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建议的提案》(第3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爱。你们在提案中对全市知识产权总体工作情况分析的非常全面,特别是对当前全市优势产业专利快速保护的需要,以及知识产权在审查周期长、保护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看的很准确,尤其是建议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协调联动保护工作,与我们当前对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考虑不谋而合。

    我们已充分研判到,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关键举措,是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有效破解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突出难题的至关重要一环。

    实际上,自今年年初来,申请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已经摆上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宝鸡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宝办发〔2021〕2号),特别提出“争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前期,我们已组织调研中国(营口)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联系,并就相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了专门汇报。目前,关于申请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工作方案已基本拟制完毕,计划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11月份以前争取向省知识产权局正式提出推荐申请。我们的总体设想是:围绕宝鸡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及拓展领域产业设立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各地保护中心采取先筹建、后验收、再批复的申报工作流程,我们计划先设立宝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再按照国家关于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及要求,包括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配置、经费投入、办公场地设置、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建设、专利预审服务技术领域及主体备案等核心内容,建成宝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正式投入运行,待通过国家验收并批复后,正式挂牌中国(宝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最终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关天经济区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网,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为盘活全市重点产业资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在此要说明一点,因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涉及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办公场地选定装修、高学历专业人才的招聘等多项协商、决策的重大事宜,需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单位有力配合,更需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筹建周期上时间会长一些,可能短期还达不到你们的期待。敬请谅解!也请你们继续给予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更多关注和支持。

    特此函复。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联系人:莫牵频,电话:18992716693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