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MB2992277W/2021-00157 发布机构: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9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8-06 09:33:47 浏览次数:

类别:B

宝市监函〔2021〕250号    签发人:张积勤

贾宝存同志: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第3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心和关注。我局一直非常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全市各县区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上统筹安排、统筹协调,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整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和疫情防控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总体来看,农村食品安全稳中向好,市场管理秩序也进一步规范。但农村食品安全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有的商家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劣质杂牌食品问题突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消费宣传不到位,这也是农村食品安全的难点和焦点问题。

    近年来,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关于开展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卫生环境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一些不法分子形成了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进一步措施。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抓重点,严格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国内重大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对象开展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对重点品类开展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对重点违法违规风险点开展整治: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有效震慑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抓宣传,提高意识。(一)加强科普宣传实效。利用“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LED屏、横幅、彩页、宣传画、融媒体、电视、手机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二)加强培训教育实效。各县区和市局今年上半年开展基层监管人员专题培训328次。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专项整治的同时,开展《知识产权基本知识100问》等部分内容的宣传,发布知识产权、商标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信息20余种8000余条,接受企业、合作社有关知识产权咨询450余人次。通过宣传强化了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引导生产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局所联动搞宣传,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3.15活动为契机,在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地区发放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册,利用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横幅、宣传单、刊发信息等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悬挂横幅10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46条,保健食品防欺诈小视频3个。同时,开展各类培训12次,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倾销。

    三是抓办案,强力震慑。下半年,各级农业农村、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供销社等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和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形成有效地震慑。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清单,坚决查处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打掉农村违法“黑窝点”、“黑作坊”,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确保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贾海军,电话:385183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