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MB2992277W/2021-00153 发布机构: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1-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二届五次政协会议第31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8-31 09:31:43 浏览次数:

类别:A 

宝市监函〔2021〕309号     签发人:张积勤

尊敬的王卫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监管工作的提案》(第310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电梯基本情况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楼盘增多,电梯数量持续高速增长,截止到7月底,全市在用电梯总量已超过1.6万台,年增速在15%以上,其中住宅小区电梯占总量的75%左右。全市现有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单位61家,其中本地电梯安装(含修理)单位31家,外地驻宝维保机构30家,无电梯制造单位。全市电梯安全的检验检测由宝鸡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现有电梯检验人员42人。通过今年5月份举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取证培训班,目前全市现已有近300余人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已延伸至乡镇所队,监管力量大大提升,延续了近10年内我市电梯安全零事故。

    二、近年来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我局始终坚持以“为民服务、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多元共治”为原则,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紧盯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把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为工作出发点和根本目标。

    (一)注重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是提高特种设备使用者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自觉性及道德水平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局一直坚持认真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培训、电梯安全使用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利用网络、宣传彩页和书籍等载体大力宣传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统一规范全市在用乘客电梯轿厢内和厅门口“电梯安全乘用须知与救援提示”,引导广大群众掌握电梯正确使用方法的同时,规范乘梯行为自觉维护电梯安全,主动举报违规违法行为。面对电梯轿厢媒体广告业兴起,我局抢抓时机,规范轿厢广告行为,首要将电梯安全乘用公益视频,安全警示、提示灯内容,作为投放的重点内容。

    (二)加强了电梯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汲取全国涉及电梯安全事故教训,为进一步消除电梯安全风险,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在用乘客电梯加装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通知》,组织开展了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进一步消除安全风险,提升了设备本体安全技术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电梯安全排查治理,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组织开展重点突出、认真扎实的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电梯应急响应检查机制的通知》,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每季度不定时开展应急救援突击检查,重点对电梯轿厢内报警系统是否畅通、标志标识是否齐全、救援电话是否有效进行检查,对维保单位应急救援响应情况进行实地检验。通过突击检查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响应能力水平。三是加强对电梯维保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电梯维护保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9年6月以来新取证的11电梯维保企业和4家外地驻宝电梯维保机构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许可规则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维保记录和维保质量情况、现场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及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维保行为,提升维保水平。

    (三)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模式。2016年11月起,我局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点,为全市在用经检验合格的电梯全额购买了电梯责任保险,并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建立商业保险参与的电梯安全社会救助系统,有效促进了电梯安全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为持续巩固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成果,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了电梯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模式,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动购买电梯责任保险,进一步推动了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了电梯安全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截止到7月,全市在用电梯已参保7810台,投保率48%。                                              

    三、关于提案中提到具体问题的答复

    (一)明确电梯第一责任人为物业公司,在我市所有电梯中加贴物业公司电话为第一救援电话,切实增强物业公司的责任,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提高救援的时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一是明确了使用单位的几种情形。其中物业服务单位作为被委托单位,履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义务,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使用单位救援职责是发生电梯故障时,对电梯是否困人进行确认,有被困人员,应当迅速组织救援,并对被困乘用人进行安抚。电梯维保单位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三是依照法律法规对电梯轿厢内相关标志标识张贴作出了明确规定,轿厢内必须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电梯安全乘用须知、96333救援标识、呼救按键标识、救援提示等五项内容。乘用须知内救援电话必须有物业值班电话、电梯维保值班电话和应急救援电话(96333),确保被困人员能够通过多种渠道通知使用和维保单位,得到及时救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使用单位责任主体监督检查,督促其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多渠道大力宣传责任保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赔偿功能,健全安全保障和事故救助体系。

    (二)政府主管部门应广泛宣传电梯安全和加强物业、维保公司管理,厘清责任,各司其职。

我局十分重视利用多种方式、多渠道地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和管理工作。一是依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这个职能,理清各行业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对所属行业领域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强化了部门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坚持认真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培训、电梯使用安全进社区、进校园、安全生产月宣传等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通过宣传,让群众学习和掌握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电梯安全乘用水平。三是规范了电梯各类警示标志和提示,对外公布了电梯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存在问题的解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和“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积极组织和指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演练,邀请广大业主和相关单位参与观摩,提升业主对电梯故障的认知度和应急处理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特安委这个平台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发挥各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监管作用,形成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强化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应急救援响应突击检查,加强对电梯使用维保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维保行业能力水平提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群众乘梯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乘梯氛围。

    (三)尽快快将电梯救援纳入统一的保障体系,增加政府的服务性和公信力。

我市积极构建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快速救援。建立了宝鸡市“96333”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构建了96333电梯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了对故障电梯的快速、准确定位,缩短救援时间。该平台救援分为一级救援(电梯维保企业)、二级救援(其他电梯维保企业)、三级救援(公安、消防等公共救援力量),会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救援工作。截止到七月,96333应急救援平台接到电梯故障救援、投诉和电梯安全知识咨询电话共927通,指挥开展电梯应急处理337起,其中困人279起,故障58起,解救被困人员381名,全市无人员伤亡事故。

     下一步,我局将在电梯监管工作中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机制,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努力推动将电梯救援纳入统一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和动态监管体系建设。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曾程凯   电话:0917-380708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