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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1-03-12 17:04 浏览次数: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及生活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疫情防控要上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提醒大家少扎堆,切实降低聚集性风险。加工食品时,要遵循“生熟分开”原则,烹煮肉蛋海鲜类食品,一定要烧熟煮透,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是对待商家打折促销要理性。不少商家推出诱人的折扣、奖品、赠品、返券等促销活动,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询问和辨别,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能享受,如必须购买指定商品或购满规定金额等。个别商家玩“先涨后降”的价格猫腻,消费者面对高折扣、高额返券等诱惑时,应谨防虚假打折,保持理性,按需消费。

三是电视购物要谨慎。电视购物以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优势越来越吸引消费者,但这种购物形式存在诸多问题。要理性消费,电视购物有多种付款方式,尽可能采取货到付款。注意保存付款凭证、购物票据及快递单据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预付式消费风险大,消费者选择要慎重。不要一次充值金额过大;要签订正式合同或签订书面协议,将预付式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期限、功能、退卡条件予以明确;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经营情况异常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

五是保留凭证是依据。消费凭证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重要凭证,也是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最重要的维权举证材料。对明确表示拒开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税务部门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