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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0-08-11 09:11:50 浏览次数:

类别:B

 

签发人:张积勤

 

宝市监函〔2020〕219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函


 

肖炳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卫生食品专业人员包抓学校责任制的提案》(第29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学校的食品安全一直都是我们市场监管局的监管重点,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市场监管所按照市、县(区)局安排部署,将监管任务细化到网格,责任到人,在春季、夏季开学前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加工经营等行为规范进行指导,并结合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和春夏季食品安全特点,在疫情防控期间夯实主体责任,做好就餐管理及物资保障。联合开展对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2份,责令关停“小饭桌”15户,整改22户。在小学、中学、幼儿园开学前分批对学校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等,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反馈,要求学校立即整改落实。在疫情不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禁止校外托餐机构招生营业的通告,加强学校周边巡查,坚决杜绝校外托餐机构私自开展托餐的行为。在校外托餐机构复工前,按照市疫情防控办的通知要求,对备案的校外托餐、托管机构(小饭桌)进行了复工前的验收,对符合复工要求的托餐机构与其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通过媒体予以公示,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让广大师生家长参与监督。

针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人员聚集等的特殊要求,借助局云直播平台以瞩目会议视频线上培训模式,连续举办4期全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网络培训,重点围绕疫情防控知识、餐饮食品安全业务知识等方面开展培训,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近3万人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经营意识。

我局从2017年开始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并被我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列为2017年全市“面向群众”改革的事项。在学校食堂的“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当中,我局以强化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目的,以“视频监控、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手段,以食堂加工烹饪间(区)、专间、专用操作区域、清洗消毒间(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切配、烹饪、冷食类和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等为重点环节,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分类实施,持续推进,并把“阳光厨房”(视频监控式)建设作为评选优秀单位和量化分级“A”级单位的先决条件,到目前为止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完成率达95%以上。

在2019年,我局已制定了《互联网+智慧监管方案》,并通过了可行性分析论证,等专项资金到位,就可以马上实施落实。陈仓区、扶风县、千阳县部分学校食堂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尽管我们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想方设法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定期会商和联查联动,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制度规范、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通过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岗前培训与阶段性培训,使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随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联系人:张浩琦,电话:0917-3851815)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