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十二] 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表彰决定
编者按:当前,正值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际,我们迎来了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年主题,特开设“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宣传专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消费维权领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等线上宣传活动,以新的载体、新的形式、新的面貌纪念我们共同的节日。
宝消联办发〔2020〕1号
宝鸡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
关于2019年度宝鸡市放心消费示范县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认定决定
2019年,我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各级创建办的努力下,创建氛围浓厚,综合治理效果彰显,工作成效获得了省创建办、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为优化改善宝鸡市消费环境,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陕西省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行业、县、市)公示办法(修订)》的规定要求,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县(区)创建办审核推荐,消联成员单位联审联评,公示公告等程序,现决定认定:
放心消费示范县
凤县
千阳县
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开元商城宝鸡有限公司
宝鸡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宝鸡天下汇商业有限公司
宝鸡得力康乳业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宝鸡陈仓分公司
九成宫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高新人民医院
太白山凤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希望获得认定的单位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戒骄戒躁、珍惜荣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宝鸡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宝鸡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