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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十一] 网络消费提醒书

发布时间:2020-03-13 17:05 浏览次数:



[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之十一]  网络消费提醒书

编者按:当前,正值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之际,我们迎来了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消费者协会围绕年主题,特开设“3·15凝聚你我力量特别报道”宣传专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消费维权领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曝光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等线上宣传活动,以新的载体、新的形式、新的面貌纪念我们共同的节日。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告电商经营者和网购消费者提醒书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和积极向好态势的关键时期,第38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恰逢而至。为了营造更加安全、便捷、放心的网购消费环境。在此,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电商经营者和网购消费者做出以下提醒:

一、电商经营者要守法

1、不要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2、不要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3、不要限制、排斥竞争、贬低竞争对手,要严格依法经营,禁止网络平台通过针对性下线、提升费率等方式,对经营者的经营平台选择权进行制约。禁止搞“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允许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4、要畅通网购消费者投诉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妥善处理问题,方便快捷协商和解消费者合理诉求。

5、要积极参加“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采取务实措施,优先保证民生必需品和疫情防控必需品的销售及配送。

6、要承担社会责任,在特殊时期发挥电子商务独特优势,鼓励入网经营,通过阿里巴巴本地生活饿了么、口碑、美团等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服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二、网购消费需理性

1、要选择正规、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注意查看营业执照、行业许可等信息。

2、要谨慎选择支付平台,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需高度警惕不法微商通过“微信转帐”“微信红包”等支付欺诈消费。

3、要小心低价陷阱,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

4、要了解促销规则,谨防有些商家隐藏的霸王条款。对“定金”、“预付款”、“押金”等内容要仔细甄别。

5、要客观行使评价权利,秉持诚信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切莫成为商家“刷信”的工具。

6、要在疫情期间注意自身防护,尽量采取“无接触”等方式收取快递。 

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电商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专线,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调查处理。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